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4月3日 下午8:00
環保團體認為,政府長期都不碰核廢料問題。由於,’’低階’’核廢料到現在、還找不到最終的處置場址,所以只能繼續放在核電廠跟蘭嶼的貯存場,想要遷出蘭嶼、根本是遙遙無期。
沒有使用核電的蘭嶼,卻承接本島核廢料,說暫放一放三十年,鐵桶破的破爛的爛,才在100年檢整重裝,現在有十萬桶左右。雖然行政院長江宜樺一直強調,蘭嶼不會成為最終的處置場址,卻不願意承諾先把它們遷出,對此環保團體批評,跟遙遙無期有什麼差別。
==台灣環保聯盟北海岸分會 執行委員 王鐘銘==
他現在蘭嶼遷出
還是沒有給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既然最終處置遙遙無期
院長又不願意脫鉤
蘭嶼的遷出當然就是遙遙無期
更棘手的是用過核燃料棒,目前放在燃料池內,只進不出,有的廠還接近爆滿,正在蓋乾式貯存場,希望解決燃眉之急,不過也只能暫放四十年,一樣得找到最終的場址,居民說核電運轉35年,政府到現在只丟出最終處置場址、144年要啟用,但八字連一撇也沒有。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召集人 許富雄==
你廢料如果沒能力處理
你就是別再商轉
不去商轉最起碼不會再生(增加)
但台電認為,這不能叫做無法處理核廢料,本來各國就是一邊運轉核電廠,一邊尋找最終處置場址的。
==聲音來源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長 李清山==
廢料不管處理 貯存
最終處置這個技術
這個都是成熟的
只不過最終處置這一部分
這個場址還要地方的同意
所以那部份比較需要時間
儘管台電再三強調,核廢料現在安全保存,找到最終處置場址只是時間問題,不過,環保團體認為擺在眼前的,就是處理不了,就算終於幸運找到地點、可以埋藏核廢料,恐怕也埋葬不了、半衰期達幾萬年的放射性。
記者林靜梅林國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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