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稽查員無證照 議員批不專業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25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環保局聘用約聘僱人員,負責環保稽查;議員楊政誠質疑,約聘僱員多無專業證照,專業不足,難讓人信服。他並批評,環保局竟放任約聘僱員代表縣政府發文決行,濫權破壞制度,有夠離譜;局長陳登欽說,將於一年內輔導考取證照,做為考核與續聘參考,發文部分,則改由科長核章。

環保局稽查人員負責環保把關,縣議員楊政誠卻發現,根據環保局提供的資料,二十四個約聘僱人員,竟有十七人未具環保專業證照,專業與法令知識不足,要如何執行稽查取締,環保是極專業與嚴肅的事,稽查員素質要相對提升。

環局長:要求1年內 至少取得1證照

楊政誠要求環保局應訂定「落日條款」,在一定時程內取得相關的專業證照,專業不足易造成誤判,不只影響業者權益,也會影響民眾對公權力與公信力的尊重與信任。

楊政誠抨擊,縣府開立的違反水污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竟然由現場稽查人員代為決行發文,稽查員是約聘僱員,沒有公務員資格,不能代表縣府發文,環保局的做法是濫權破壞制度。

環保局長陳登欽說,許多稽查員都是民國八十年就聘用的員工,當初或許沒有相關學經歷或證照要求,但稽查員到環保局,必須接受水質檢測、判煙等專業訓練,目前十七個人有證照,七個人沒有,他將要求稽查員一年內,至少取得一項環保專業證照,做為考核與續聘參考,提供議員的資料是環保局搞錯了。

陳登欽說,違反水污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由現場稽查人員代為決行發文,這是環保署的制式表格,但稽查員未具公務員身分,只能做事實調查,不能行使公權力,確實不妥,縣環保局已修改,改由科長核章發文。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