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環保?顧肚子? 環評現場雙邊拉扯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23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王秀亭、曾韋禎/綜合報導〕「美麗灣渡假村新工程」第七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開放正反兩方入場旁聽,並表達意見,反對人士不斷反映程序問題,並質疑此次環評的合法性,支持者則訴求台東需要發展,民眾需要工作機會。

反對美麗灣開發案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嘉容指出,環評結論被撤銷,即代表自始無效,縣府不能續審來召開第七次環評會議,且台東縣政府是促參案的共同開發行為人,縣府所有人員應全體迴避,並送中央環評。另環評缺乏社會、文化、原住民領域等面向的委員共同審查。

律師︰台東縣府應迴避環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指出,美麗灣蓋好才做環評,完全違背環評法的預防原則,就如已生小孩,才考慮要不要生小孩,在程序及實體問題還沒解決下,環評審查會有瑕疵。

出席審查會贊成開發案者清一色為台東縣民。富山村辦公室村長黃文明表示,絕大多數村民贊成美麗灣渡假村在富山開發,台東縣是經濟弱勢地區,「我們需要生活」,縣府引進的是最不污染的觀光產業,不希望成為有心人士踐踏的花園。

昨天出席環評審查會的委員包括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建設處長許瑞貴、農業處長劉榮堂,及外聘委員許中立、吳俊哲、周志儒、廖秋榮、張章堂等八人,對美麗灣審查說明書中適法性、海水污染、污水處理、颱風影響等問題分別提出疑問。

張章堂率先發言,他認為環評與其原地打轉,不如送交中央,至於司法性問題應交由環保署等單位認定。至於颱風對飯店的影響,業者應有更周全陳述,此外,廢水、污泥、廢棄物等處理方式、生態調查都要再說明。

吳俊哲建議業者的三級薄膜污水處理系統要更嚴格,處理後乾淨水的澆灌需求量亦應再清楚確認。許中立對於防災運作、海嘯發生時如何與地方防災單位及中央氣象局聯繫,及掌握六公頃區域內活動民眾的安全,另外,環評時的各種承諾亦應明確陳列。

農業處長劉榮堂另對停車場現狀與環說書有異、廢棄物處理機構皆應視現況再行更動,建物本身亦應符合綠建築標章標準。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表示,美麗灣如果環評未過、成了實質違建,內政部會協助拆掉。記者昨天未取得其最新說法,營建署官員表示,已請建管組了解「有條件通過」的詳細資訊,並將就主管權責部分嚴加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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