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稽查有撇步 稽查告發如祥五金儒鴻企業

NOWnews – 2012年12月23日 下午6:44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告發有撇步,越是天冷下雨,越有稽查績效;21日不但稽查告發龜山如祥五金廠,夜間再查獲大園儒鴻企業排放高溫廢水,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至少罰處11萬元罰鍰,還可能依污染檢測,最高可罰處60萬元。

環保局指出,縣內有多達20多處的工業區,有些工業區內的廠商,研判環保局稽查作業,很可能在前一天有了稽查績效後,隔天或短期間就不會再在同一工業區稽查。因此,有些業者,就會在環保局稽查告發作業後,進行偷排。為了嚇阻業者的污染環境行為,還稽查人員除了要有稽查專業,還得和不肖業者鬪智。

環保局稽查人員20日,才稽查告發處分大園工業區皓城工業公司,夜間偷排強酸性廢水。21日持續分兩路進行南崁溪和老街溪的巡察和稽查作業。接近中午時刻,稽查人員巡查到林口工四工業區時,發現如祥五金工廠放流口排放異常水質,立即採樣檢測,檢測結果ph值為9.9,屬鹼性廢水,隨即進廠稽查。

如祥五金工廠設廠於林口工四工業區內,從事電鍍業,主要製程為自行車零件鍍鎳、鉻,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將未經妥善處理的鹼性廢水,排出廠外,污染南崁溪。

稽查人員除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污染廢水,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限期於1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同時,採樣帶回,檢測化學需氧量及重金屬,再依檢測數據和裁罰基準,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同日夜間9點多,稽查科李鴻祥股長再親自率隊巡查大園工業區,冒著黑夜,頂著寒風,爬下許厝港一號橋,徒步穿過草叢,至儒鴻企業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水溫為35.7℃高溫廢水,隨即進廠稽查。

儒鴻企業公司設廠大園工業區內,從事印染整理業,為股票上市公司,從事長短纖針織布疋及成衣生產製造,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使用軟管直接將生物調整池的污泥,排入最終沉澱池,操作方式與廢水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告發處分,限期3天內拆除軟管,並完成改善。

儒鴻企業公司今年9月才因排放高溫廢水被罰處22萬元,卻不知檢討改善,再度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高溫廢水,污染老街溪,行徑相當惡劣。稽查人員採樣帶回,檢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及真色色度,再依檢測數據和裁罰基準,最高可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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