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飲料杯享優惠半數違規

更新日期:2011/05/02 00:07
【記者毛麗貞/屏東報導】

飲料杯減量及環保享優惠的稽查工作昨日起開跑,屏縣環保局人員進行全縣稽查工作,首日稽查十家連鎖便利商店及飲料店,有五家符合規定,不符規定店家則開出勸導單,要求限期改善。稽查人員也巧遇自備飲料杯及塑膠袋的民眾張長友,稱許她是力行環保的最佳示範。

根據統計,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年使用高達十五億個,環保署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昨日實施首日,屏縣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同環保署廢管處洪明宏,執行稽查工作,全縣有近二百家連鎖飲料店提出減量計畫。

昨日共稽查十家,其中三家便利商店均符合所提之源頭減量計畫,給予民眾自備環保杯折扣優惠;一家連鎖飲料店營業場所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字樣,每字邊長不足二公分需改善,另四家未提源頭減量計畫的連鎖飲料店,未依規定執行回收獎勵金方案,亦即飲料杯未標示資源回收標誌及回收獎勵金每二個一元,甚至有二家飲料杯上更無標示品牌名稱。

未符合規定者,開予違規勸導單,請業者三十日內完成改善,若複查時持續違規者,將依法令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稽查符合規定的連鎖飲料店僅「鮮茶道勝利店」,也遇到該店消費者張長友自備三個飲料杯及塑膠袋購買飲料,張小姐說,她自備飲料杯的習慣已有半年,因為方便且杯子不容易破,能享優惠又能參與環保,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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