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6月14日 上午12:19
行政院環保署昨(十三)日預告修正「噪音管制標準」修正草案,加嚴各類工程、場所及設施大部分噪音管制區及管制時段噪音管制標準值,並增修風力發電設施噪音管制標準及相關複驗規定,期讓民眾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環保署空保處指出,隨著國人對環境品質的要求日益殷切,近年來噪音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各類公害陳情件數第一名,但其中約有九成以上案件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或無法量測,實際稽查處分率僅約百分之八,顯示現行噪音管制標準與民眾感受有落差。
除此之外,多次噪音陳情案件近年來亦迅速成長,由九十七年的一千八百三十一件成長至一○○年的三千一百零三件,增加約一點七倍,顯示部分噪音源經檢測或複檢後雖符合標準,但實質上未改善仍影響民眾生活安寧,也是造成噪音陳情案件數不斷成長的主要原因。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說明,首先,就是加嚴位一至三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娛樂、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各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值三分貝。
其次,就是配合現代人的作息時間,把早日晚夜管制時段再做調整,舉例來說,過去日間時段,第一、二類管制區指上午六時至晚上八時;第三、四類管制區指上午七時至晚上八時。現在日間時段是指各類管制區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
再者,另修正以增量方式管制風力發電設施的全頻噪音管制標準,增列開放性設施噪音管制標準,以及明定複驗強制啟動規定與針對周期性及間歇性變動噪音採最大音量十次平均進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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