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5月17日 下午4:48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台電核四廠爆出機電廠房冷凝器的電氣導管採購弊案,事實上,連安全性需求更高的核四廠一號機、二號機核島區汽電管槽,台電也都是買非核能級的廠商產品,顯見核四廠以高價購買非核能級產品的採購缺失已是「慣犯」!
原能會第四屆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昨在核四龍門電廠召開。安督會議上,原能會一反常態並未提供媒體當季的違規管制報告,但據指出,違規的第一項正是龍門電廠二號機核島區電氣管槽的製造商鋐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曾設計製造過電氣管槽,產品也不符核能級品保標準。
原能會指出,核四廠一號機電氣管槽三年前的採購等級就不符規定,被罰三十萬,這次二號機又出現相同問題,因此原能會以累犯為由,對台電開立三級違規、再罰四十萬元。
核四施工處處長邱德成昨坦承採購確有疏失,但所採購導管後來都有送請核研所認證為同級品通過,安全沒問題。核四施工處品質經理吳耀文說,以核能級價格買進非核能級的產品,承包商確實提不出防輻射的證明文件,但因已進貨,盼損失能降到最低,因此交由核研所檢證通過,兩人均強調,「沒有把核能級與非核能級驗證的價差扣回來確有疏失,但產品本身品質沒問題。」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