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沼氣發電 經部擬補助

中央社 – 2012年2月26日 上午10:27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6日電)為發展再生能源,經濟部研擬補助養豬場等畜牧業以及食品業進行沼氣發電,並且協助業者進行小型風力專區規畫,整套補助方案最快預計於3月出爐。

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養豬場規模必須達到1千多頭以上,才足以支撐沼氣發電,目前全台計有3至4家養豬場符合規格,而食品業則以味全與統一等大食品廠具有沼氣發電的潛能,經濟部將以補助設備方式,鼓勵業者進行沼氣發電。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全球都在思考如何調整能源結構,總統馬英九已經公開宣示台灣將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政策。經濟部官員指出,再生能源不能只靠發展太陽光電與大型風力機,台灣所有可以利用的再生能源,都必須想辦法物盡其用。

經濟部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授權條文,訂定沼氣發電、小型風力發電、地熱發電等示範獎勵辦法,最快3月、最遲5月可以對外公布。

沼氣發電部分,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說,目前全台掩埋場沼氣量逐年下降,未來將規劃朝小規模利用方向發展,包括利用養豬業與食品業產生廢水進行沼氣發電。

經濟部官員進一步指出,養豬業等畜牧業或食品業沼氣發電設備,大多利用柴油引擎改裝,運轉時間最多18小時至20小時,無法全天候24小時運轉,發電能量有限。

為鼓勵畜牧業者或食品業進行沼氣發電,進而售電予台電,經濟部研擬補助廠商購置24小時運轉的小型渦輪機,並且在業者回售給台電電價中逐步回收補助成本。

此外,經濟部官員也指出,未來除積極鼓勵離岸大型風力發電外,也將規劃對小型風力機進行示範獎勵。官員表示,所謂小型風力機是指 1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目前嘉義東石、布袋都設置有小型風力機。

經濟部鼓勵小型風力發電專區,但因規劃費用大,經濟部考慮補助規劃專區費用,藉此積極發展小型風力機。10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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