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8日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通霄報導〕通霄鎮川統窯業被指控污染案,縣長劉政鴻去年六月曾要求業者在三個月清除廢棄物,通霄鎮環保協會向總統府等單位檢舉,質疑業者跳票,縣府等單位疑有包庇之嫌;環保局昨天回應說,因清理期限已過,將會代清除,費用由業者支付。
通霄鎮環保協會向總統府、監察院、法務部等單位陳情說,川統窯業在九十九年五月使用「煤灰」做為再利用廢棄物,做為陶瓷磚瓦原料,向苗栗縣環保局申請取得再利用資格,但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掩埋含有爐渣、集塵灰、乙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等有毒事業廢棄物。
環局:稽查並罰款 會代為清除
環保協會說,居民多次向環保署及縣府陳情,劉政鴻去年六月到場會勘,他要求業者在三個月內清除,但迄今仍未清除,讓居民憂心忡忡。
環保局回應說,從九十九年六月起已稽查五十四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五次,二十一次按日連續處罰,罰款二千三百多萬元,去年底並移送苗栗檢方偵辦,負責人已被起訴,並求刑二年十個月及罰款三百萬元罰金,目前由地院審理中。
業者:已提訴願 將提清運計畫
川統窯業說,環保單位檢測空氣污染、地下水、地面水體及逕流廢水、重金屬等共十九個點次,結果都符合環保法規標準,去年九月已清除完成二千五百六十立方米的其它土類。
川統窯業表示,已向環保署提出訴願,環保署認為縣府環保局處罰太重,已撤銷縣府的原處分,要求另做適法處分,最近會提出第二次清運計畫,並召開說明會向鄉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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