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3年8月12日 下午7:15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高市府建管處今天指出,截至6月底,市民申設太陽能光電設施的總發電量近1萬5000峰瓩,等同去年全年的申設量。
建管處長黃志明今天表示,這個數量幾與去年全年的申設量相近,顯然獲得民眾的響應與認同,既環保也能因為建築屋頂改建而合法。
高市府在今年6月突破全國建築法令,修法放寬屋頂及露台可以100%面積設置太陽光電,除了空屋頂加設光電,也可在原有的違建屋頂加置太陽能光電板,讓建築視覺加值。
根據工務局統計,高雄市約有40萬棟的建築物,其中約有1/4有違建,包括屋頂加蓋或是露台等,不僅影響建築景觀,也有安全的顧慮。
市府為鼓勵民眾響應太陽光電政策,專款補助設置並協助發電回售台電,同時許可在建物3公尺以內加設太陽光電板,既能防漏防曬,並整齊建築景觀。
建管處統計,去年全市申請裝設太陽光電板有280件,今年上半年有254件,兩者的發電量各約有1萬5000峰瓩(kWp)。為鼓勵民眾申設,市府給予每峰瓩新台幣8000到1萬元不等補助,而且還協助發電回售給台電,屋主有20年的售電收入。
建管處表示,今年的光電補助預訂到8月底截止申請,鼓勵民眾把握申請時間,同意專案延長到9月底。1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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