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環保袋案 蔡境列不起訴

中央社 – 2013年6月4日 上午8:22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彰化地檢署偵辦縣府環保袋採購案,其中幫忙協調處理庫存環保袋的縣府法制處副處長蔡境列遭檢方不起訴處分。

彰化地檢署查出,彰化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為讓友人黃四吉獲利,決定在2012台灣燈會製作環保袋,並對前縣府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等人施壓,要求楊瑞美等人讓特定廠商得標,卓伯仲、黃四吉以及楊瑞美等人遭彰化地檢署起訴。

檢方查出,黃四吉和得標的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啟峰等人生產的環保袋數量太多,馮啟峰威脅卓伯仲等人如果不幫忙消化庫存的環保袋及環保袋半成品,就要對媒體公布卓伯仲曾在環保袋採購案前投資敞盛公司新台幣1000萬元。

當時蔡境列負責和馮啟峰協商,蔡境列同意向敞盛公司購買88萬多個存放在大陸的環保袋,至於2300多萬元的經費則由縣府黃姓顧問支付。

檢方採信蔡境列的說詞,認為經費由民間支付,即使有進行協調以及和馮啟峰達成購買協議,但不是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犯罪嫌疑不足,決定處以不起訴處分。1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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