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3月25日 上午12:31
■陳鴻達
由於核能發電與核子彈的技術密切相關,因此美國雖然強力對外推銷核能電廠,但在防止核武擴散的考量下,只願傳授電廠發電技術,不願讓台灣掌握太多自主性的技術。
去年中央研究院發表「因應地球暖化之能源政策」之政策建議書,在其附錄E中登錄一篇前核能研究所林義夫博士的感言。文中表示:「能源設施基礎建設投資動輒數千億,規劃得當有富國強兵之效,反之則淪為產業殖民之境地。台電蓋核能電廠(著重電廠營運)與台塑蓋火力電廠(擁有輸出電廠及營運的能力)兩種營運模式,對國內國民生產毛額與創造就業機會及產業技術升級貢獻度的評估分析值得進一步了解。」這是一個老核研人的感概,也顯示出台灣核能發電的悲哀。
近年來中國與印度等國努力發展釷核能發電,雖然據說有許多優點,包括安全、核廢料容易處理、與核彈製作無關、並且釷含量豐富,但現有主流核子產業供應鏈卻不樂見此新科技的發展。除了鈾核能發電的副產品可拿來製造核武外,也不希望有其他人來分食這塊大餅。
據美國費米實驗室科學家葉恭平表示,鈾核能發電是為了得到原子彈的原料--鈽,卻留下了數百萬年都無法解決的核廢料問題,以及無法停止連鎖反應的核災風險。因此現在的鈾核能電廠不能再用了,應該使用更安全,不會產生巨毒核廢料的「釷能源」來替代鈾核能。葉恭平估計,一座與核四規模相當的釷能源電廠,建廠費用約2億美元,約3、5年就可完工,並且該技術近年內就可商轉。因此台灣實在沒必要再花費巨資,購買過時又危險的核能電廠。(不過也有人認為釷核能仍很危險,見註1,本文並不為其安全性背書。)
2012年7月National Journal網站的一篇文章(註2)指出,台灣將與美國簽訂協定,宣示放棄核燃料研製的權利。隨後傳出國科會否決國內學者提出的釷核能研究計畫,不禁令人懷疑美國傳統核能產業鏈的巨靈,已經開始打壓台灣釷核能的發展。如果核能的既得利益者對於同根生的釷核能發展都如此阻擾,可以想見那些確實更安全、潛力無窮的再生能源之發展,是如何受到漠視了。
我國四面環海,海中洋流、潮汐能量相當豐富,只要能夠開發出技術,運用大海部分能量來發電,是可以大幅降低對於外來能源的依賴,建立高度能源自主。而開發這些技術所需資源,則有待於公民力量的集結,讓我國能源政策可以掙脫核能巨靈的枷鎖。
(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1.”Don’t believe the spin on thorium being a greener nuclear option”,見: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11/jun/23/thorium-nuclear-uranium
2.”Taiwan Ready to Forgo Nuclear Fuel-Making in U.S. Trade Pact Renewal”,見:http://www.nationaljournal.com/nationalsecurity/taiwan-ready-to-forgo-nuclear-fuel-making-in-u-s-trade-pact-renewal-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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